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昨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我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等工作。市委书记王瑞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找准韶关发展定位,立足特色优势,扎实推进“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试点,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找准新兴产业发展切入点、着力点,创造新技术应用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精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效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等问题;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法行为,防止良心行业变成逐利产业。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机制,打破医院旧的发展和管理模式,坚持立足于早筛、早诊、早治,有效防范重大疾病,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国家和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研究,积极争取省加快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保护补偿和产业引导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保护、利用、传承相结合,规划、建设、管理相结合,有效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阐明了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种业振兴的紧迫性、重要性、战略性,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韶关拥有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被誉为华南生物基因库,具有林木育种、迁地种植等良好生态条件,要结合特有资源禀赋,抓好种业发展,推动南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立足长远规划,以更大力度谋划我市商贸、物流等专业化平台建设,下决心解决好制约高质量发展难题。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要将该两部《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应知应会的“案头书”“口袋书”形式,抓好学习宣传,严格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强镇兴村。要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争取对口驻镇帮镇扶村的政策资金与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集中中直驻粤有关单位、省直部门及东莞市资源力量,放大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效益;将总结经验和开拓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成效、打造亮点,扎实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各项工作;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市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一体部署,整体统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优化资源力量配置,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要强化服务保障,认真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对接、支持、服务、配合工作,为驻镇工作人员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体现市委、市政府关怀,让驻镇工作人员充分感受韶关的温度、温暖和温情。  

会议审议了《韶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并研究了其他事宜。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梦雁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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