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

昨日上午,市司法局、浈江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社会各界人士50余人,走进浈江区社区矫正中心,“零距离”感受社区矫正。  

活动中,大家实地参观了浈江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训诫现场,观看了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指挥中心演示、东河司法所工作流程。同时,工作人员还为参观人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让大家了解了什么是社区矫正、为什么要社区矫正以及怎么样开展社区矫正。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让他们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感,营造了全社会了解、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许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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