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我市近期出台了《韶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根据《方案》,企业新型学徒制将在我市制造业、服务业、新兴支柱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2019年-2021年,全市力争每年培养800名新型学徒,由各县(市、区)每年选择1-3家大中型企业参加新型学徒制,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新型学徒制实施“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培养职责主要由企业承担,由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企业导师,重点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实操训练;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重点强化学徒理论知识。同时,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符合学制教育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此外,鼓励培训中积极应用“互联网+”远程培训模式。  

据悉,我市将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8500元。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通讯员 黄思敏 黄明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