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谈食安】紧抓“舌尖上的安全” 浈江区这么做...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规定,根据省食安办部署和要求,结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韶关市食安办计划在本报刊发“一把手谈食安”活动,将于近期分别邀请10个县(市、区)长(食安委主任)、食安办主任就食品安全工作接受媒体采访或发表署名文章,介绍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我市各县(市、区)领导紧抓“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开展食安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竞争态势,全力保障韶关市的食品安全。“一把手谈食安”将进一步提升食安工作政治站位,推动我市食品安全事业更上新台阶。

相关专访报道将于近期陆续刊出,充分展示在韶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韶关市食安办和各地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成效,敬请垂注。

做好支撑“点”守好系统“线”管好辖区“面”

浈江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

浈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曾清兰

一直以来,浈江区牢牢紧盯企业、监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三类主体,全面落实点、线、面三个层面的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健全机制、提升能力,助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首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支撑“点”。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都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也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因此,浈江区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教育培训力度,让企业自觉树立食品安全发展的“底线思维”,守法诚信,不做违法之事,自觉深化对敬畏生命、敬畏法律的思想认识,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其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合法、合规,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确保责任覆盖“零死角”。另外,加快制定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等四项自查评价,从根源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发生。

第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守好系统“线”。落实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浈江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旅游景区周边、农村食品安全、网络订餐、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字当头,切实把“四个最严”贯穿到食品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在坚持实施“专家会诊”“双随机”“交叉检查”等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实施“监管有我,党员先行”的监管方法,不断提高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食品专业培训,培养造就了一批专业的食品监管队伍。

第三,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管好辖区“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浈江区制定了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事权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的研究部署、检查督办、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等职责;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跟踪督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强化食品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食品安全“喊在嘴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永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源头着手 老少为重 大小兼顾

细微处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浈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钟沛珍

今年以来,浈江区食品安全各监管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筑牢源头防火墙

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浈江区全区积极深入开展防控非洲猪瘟整治、淀粉制品专项整治、酒类、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等各项专项整治,重点做好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2019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省民心工程,推进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快筛快检工作,截至今年9月30日,共对8个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快检26641批次,合格26633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9.97%,其中蔬菜快检22647批次,不合格8批次;水产品3882批次,合格3882批次;畜禽肉蛋类120批次,合格120批次。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已全部下架销毁,同时将快检数据按时上报到省局智慧食药监系统;从严把关,做好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工作,全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5566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2461户,单位食堂184家,食品销售单位2921家。

重点解决老少安全

着力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车辆84台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58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19家次,开具《日常检查表》85份,下达《监督意见书》4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全部问题均已整改。全区101家学校食堂均已实现“明厨亮灶”建设,其中18家达到量化等级A级,74家达到B级。做好中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30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68家次,有效确保8000余名师生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无证无照校外托管机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集中整治,消除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排查校外托管机构98家次,发出《警示告知书》2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关停10家违法违规托管机构。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联合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等部门确定了33家重点学校及周边156家食品经营单位创建名单,共计38家食品经营单位已成功达标。

着力强化保健食品监管。自9月份以来,浈江区抓住重点商品及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保健”行业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关注各类老人体验店,坚决打击“保健”产品非法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以“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为主题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中老年人合理选择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

抓好“两大三小”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首先抓好大型企业、大宗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并下发《浈江区事业食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企事业单位食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下发《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要点表》42份、《监督意见书》4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目前24家企业食堂已完成了整改,4家企业食堂通过整改提升达到量化等级B级。其次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工作。邀请区人大代表对网络订餐单位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约谈“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负责人。三是加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管理。对城乡接合部、农村村镇、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对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低价食品、小作坊食品等重点品种,建立长期专项检查机制,打通监管毛细血管,建立全方位覆盖和城乡一体化监管体系。

全面落实餐饮单位量化评级工作,对全区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按照量化等级管理要求进行评级工作,根据风险系数开展不定等次的检查。截至目前,共有餐饮服务单位总数2461家,完成量化分级2145家,完成率达87.16%,其中优秀等级29家,良好等级611家,一般等级1505家。并在所有餐饮单位张贴食品安全公示栏,公示其证照、健康证、量化等级、承诺书、供应商资质等信息,全面打造良好的就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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