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一批次鸡蛋国检不合格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5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通告显示:我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土大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乐昌市粤兴生态农场生产的五谷*鲜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94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据了解,氟苯尼考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感染和肠道感染疗效明显。不过,农业部也明确规定,产蛋家禽禁用氟苯尼考。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可能是企业在蛋鸡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兽药氟苯尼考,或使用的饲料中带入氟苯尼考,导致该物质残留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鸡蛋中。氟苯尼考相比其他一些同类兽药,疗效好,价格便宜,应用广泛。但使用时要注意停药期,用于肉鸡的停药期为5天,蛋鸡则不能用。因为氟苯尼考在家禽体内的代谢慢,容易在鸡蛋、鸡肉中残留较长时间,如果没有严格遵照停药期而匆忙上市,对人体健康是有风险的。  

针对此次抽检中韶关好又多出售的不合格鲜鸡蛋,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浈江区和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此批次不合格鲜鸡蛋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通过现场排查、索证索票等方式,对该批次鲜鸡蛋的产品来源和经营环境等进行核实查证,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除了国家抽检,省市食药监部门也会定期对米油、乳制品、肉制品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性抽检、风险性抽检和快检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对韶关食品安全进行抽检监管,通过抽检监管倒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陈海明对记者说道。  

据了解,2017年,我市完成食品监督抽检7153批次,抽检任务量达到2.35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为98.63%。2018年,全市系统计划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任务7405批次以上,覆盖率达到2.5批次/千人。截至6月,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066批次,不合格28批,合格率99.09%。 


(作者:曾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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