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校园 警示教育在身边

近日,乳源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到乳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庭审中,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为该校师生带去一场生动的法治警示课。  

本案中,被告人赵某某的朋友邵某某于2010年将一把猎枪交给赵某某保管,直至邵某某去世都未将猎枪拿回;2012年,赵某某的父亲在分家时又将一把猎枪分给了赵某某,赵某某遂将上述两把猎枪都存放在自己家的厨房,直至本案案发。经鉴定,赵某某非法持有的两把猎枪均为自制火药枪,属于枪支。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法庭最终认定被告人赵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巡回法庭对公诉人的意见予以采纳并当庭宣判,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某某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被告人赵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宣判,并承诺今后一定做个知法守法的公民。据了解,长期以来,乳源一些村民靠山吃山,形成了在家中私藏猎枪用于驱赶破坏庄稼的野生动物或打猎的习惯。但是,这一在村民眼中看似合情合理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法。此次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教效果,师生们都知道了非法持有枪支就算是不使用也是违法的,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会向亲朋好友多普法多宣传,共同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作者:冯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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