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又先走一步:企业名称可自主申报无需核准!

韶关优化营商环境又有新举措

从5月8日起

对登记注册的各类商事主体

取消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登记直接与

设立登记合并一体办理


这是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的

又一改革举措


5月7日下午,在市工商局举行的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启动仪式现场,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韶关市工商局迅速贯彻落实这一改革精神,在全面实施"马上办""审核合一"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减少登记环节,提高登记效率,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除特殊情况(依法应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工商局核准名称,或涉及前置许可事项,或企业自身需要)外,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行企业名称登记与企业设立登记一体化办理,最终达到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改革目标。


该负责人介绍

改革分两步走

☟☟☟

第一步

自2018年5月8日起,市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先行先试,对登记注册的各类商事主体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名称登记直接与设立登记合并一体办理;


第二步

自2018年6月起,在各县(市、区)范围内逐步推行。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市工商局实现了企业名称核准、受理、审查、核准"一人通办,马上办好",进一步提升了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据悉,与此项改革同步实行的

还有简政放权

下放冠市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的新措施


自2018年6月1日起

冠市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

下放到各县(市、区)工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冠市名企业名称的

以本登记机关名义出具相关文书

并加盖本登记机关企业登记专用章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陈惠韶

编辑:刘青

责编:邹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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