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韶关住房公积金实现
缴存额31.67亿元
同比增长5.54%
提取额26.8亿元
同比增长12.05%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01亿元
实现增值收益1682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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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韶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日前出炉,向全市缴存职工交出了一份“明白账”。
《报告》显示,通过推进归集扩面、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优化服务等工作,2017年韶关公积金工作发挥出制度优势,全年提取业务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6%.33%,贷款业务中,中、低收入占97.28%,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让更多职工圆了安居梦。
公积金运行呈现上扬态势
《报告》显示,我市公积金运行呈现全面上扬态势,在缴存和提取以及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都保持了平稳的增速。
市民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
在缴存方面,缴存额稳步提升。2017年,新开户单位374家,实缴单位4039家,净增单位281家;新开户职工2.16万人,实缴职工21.27万人,净增职工0.97万人;缴存额31.67亿元,同比增加5.54%。2014-2017年,缴存额四年内增加了7.96亿元,上升幅度为33.57%。
提取金额中,2017年全市6.7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26.80亿元,占当期归集额的84.62%,提取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89亿元,增幅12.05%。
在贷款方面,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36笔,共19.0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6.27%、14.92%,支持职工购建房86.89万平方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55%,占住房贷款市场份额近六分之一,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引导市场理性对待住房消费
为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引导市场理性对待住房消费,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去年1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内容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比例等。
其中,购房提取申请人调整为配偶或房产权属人;贷款政策调整情况:降低了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市区(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购买住房的,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25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升级业务系统便民利民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公积金业务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优化服务环境。在休息区增设座椅、免费提供无线上网、书刊报刊阅读、茶水供应等服务。在办事大厅设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及资料预审服务,并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对个人和单位业务进行分类叫号,实现智能分流,改善办事大厅公共秩序,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拓宽服务渠道。开通“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政策资讯,方便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业务办理进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基础数据和结算“贯标”,增强资金结算能力。
“ 建立更为科学、合理、规范的业务数据体系,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接入银行结算应用系统,资金流转实时结算,公积金提取由划转到单位账户改变为直接划入个人账户,提高了资金到账效率;”系统升级,提升财务核算水平。通过对核心系统升级改造,所有业务实行线上操作和监管,管理模式由受托银行系统核算转为中心业务系统自主核算。数据共享,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城市间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同一平台上操作;与各承办银行联网,直接获取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数据,简化提取资料。”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巫寅婷 摄影报道
编辑:刘青
责编:王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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