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生鲜灯照亮的鲜肉摊位上购买食材。
经常在农贸市场购物的市民定能发现,鲜肉摊档给自家的生鲜农副产品打上生鲜灯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经过生鲜灯的美化,原本不光鲜或发白的肉类产品瞬间有了“血色”。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管理办法要求停用“生鲜灯”,并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该消息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禁用生鲜灯新规发布后,目前市场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菜市场及连锁超市,发现肉摊档、肉类柜台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依然普遍。是日9时,在武江区坝厂农贸市场,不少海鲜、肉食等摊档的摊主都使用生鲜灯照亮摊位,记者走进一鲜肉摊档观察,被照射的肉品光泽感强,就如加了一层鲜嫩滤镜,肉眼看不出什么瑕疵,但记者挑选了一块五花肉,离开摊位到几米外的自然光下查看,发现该肉类立马“打回原形”,其中肥肉部位泛黄,瘦肉部位色泽暗淡。
在浈江区中山农贸市场内,售卖肉类的商家同样悬挂了红色生鲜灯,鲜肉周围有不少苍蝇乱飞,摊主不时用扇驱赶苍蝇。记者打开某购物平台搜索“生鲜灯”并咨询部分商家,发现这类灯不具备驱赶飞虫作用,而是通过改变产品呈现的颜色使消费者产生错觉,进而分辨不出产品的真实情况。按销量排行,记者随机打开一家数千购买量的店铺,商品详情介绍页面上写有“生意好的秘诀,就在这一灯之差”。随后,记者咨询店家得知,生鲜灯也分许多类型,其中暖黄光效果的生鲜灯适合水果、面包等产品,暖红光适用于鲜肉、熟食等,淡蓝光则适用于水产、冰鲜等产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
得知消息后,一名潮汕籍的鲜肉档主表示十分支持:“我的摊位在农贸市场出入口不远处,按理说光线充足,不需要打生鲜灯也能看清肉质情况,但这几年看到大家都在使用,以至我也被卷入用生鲜灯打光卖肉的漩涡之中,其实部分摊位会有光鲜不足的情况,摊档主大可改成普通的照面灯来照明。”该档主告诉记者,因常年使用光线过强的红色生鲜灯,其眼睛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炎症、色弱等状况,他希望生鲜灯“禁令”能够尽快在全市得到推广,他也会发动身边的摊主共同整改。
该消息同样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每日前来购买肉类,看到头顶的红灯眼睛都迷糊了,因眼睛长时间被红光照射,每当离开农贸市场,眼前的街景被‘染成’蓝色了。”正在购物的玉姐希望使用生鲜灯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整改,还生鲜肉类原貌,还消费者一个安心、诚信的消费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官网转发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的内容,接下来该部门会有怎样的举措?记者将持续关注。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政宽 摄影报道
编辑: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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