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聚焦“三个坚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保障韶关高质量发展。
坚持护航企业“不缺位”
市公安局将企业所需作为最精准的“风向标”,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期盼,营造服务便捷、公正高效、亲商护商的营商环境,为激发企业新活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阳光冻结”制度,慎用强制措施,严禁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断提升公正执法能力。成立“法治宣传队”,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开展常态化走访宣传,引导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为其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坚持打防管控“不停步”
市公安局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涉枪爆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领域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提高案件侦破率和追赃挽损率,有效维护诚信平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深化行业治乱,结合“五大要素”开展多轮清查整治行动,针对重点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检查清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重点企业周边治安、交通等突出问题,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依托“四个一”体系,强化显性用警,严格落实“1、3、5分钟”要求,保持“动中备”小组、快反机动队、最小应急单元等力量动态巡防,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
坚持优化服务“不打折”
市公安局积极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贯彻《韶关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户籍便民实施细则》,抓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和直系亲属投靠,允许租赁房屋入户,实现落户城镇“零门槛”。我市已成为全省入户城镇居民家庭户最低门槛地市之一。今年上半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近3000人。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实现全部户口迁移业务省内一站式通办和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各县(市)、区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户政窗口已按要求实现户政业务“预约办理”。全市办理省内一站式业务12000余笔,办理跨省通办业务3600余笔,跨省申领身份证2600余人次,累计开展免费身份证自助照相等户政便民服务超6000次。
作者:市公宣
编辑: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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