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 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

近日,市司法局出台《韶关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制定“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标志着全面启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让被检企业意外的是,对发现的剥离土、堆料区等重点区域覆盖不全面等问题,企业得到“一张清单”。同时现场还有随队专家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为检查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得到企业负责人的点赞。

制定检查任务清单

“综合查一次”是指通过对原来多部门多频次执法检查的有效整合,由多部门协同对同一对象开展“一张清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说道,推行“综合查一次”将有效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把“多次查”合并为“查一次”,达到力量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三赢效果”。  

《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履职、高效协同、以人为本、公开公正原则,聚焦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打出一套有针对性的“组合拳”。检查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等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不断完善“综合查一次”清单事项。

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以往一个月要接受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多个部门检查。”曲江区白土镇苏拱岗瓦坑矿区现场负责人谭先生直言,“实行‘综合查一次’后,几个部门一起来检查,我们将明显减轻迎检负担,可把精力更加专注于企业发展上。”  根据《实施方案》,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每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协商选取本行政区域内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综合查一次”能够有效防止多头检查、多次执法的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创新性改革措施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联动推进涉企监管执法规范化、柔性化,让企业干扰少一点、市场活力多一点。”

探索处理“观察期”

“想不到执法人员让我们这些经营小本生意的失业人员好暖心!”在孟洲坝摆摊的叶某感激地对西联镇执法人员说道。市住建管理局与武江城管执法局推行“柔性执法”,对孟洲坝“网红夜市”进行规范管理,积极助力夜市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鼓励各执法部门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指引,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韶关市共有17个执法部门制定第一、二批减免责清单,涉及事项342项,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极大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璐 通讯员 韶司办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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