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欠薪老板被判刑

乐昌男子雷某注册成立

由其个人经营的装饰工作室,

先后聘请多名员工、工人

为其提供劳务。

但在2016年至2021年12月期间,

雷某未及时把收取的工程款用于发放工资,

而用于买房、还房贷以及

为女友支付购车首期款等个人消费,

导致时常发生欠薪行为,

拖欠了30多人38万余元工资款。

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向雷某

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

但雷某在限期内

仍未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

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昔日老板获罪成囚。

详情请收看本期以案说法

《欠薪老板被判刑》

↓↓↓详情戳视频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

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义务,

充分保障劳动者

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

切不可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更不可以通过隐匿行踪、转移财产等方式

逃避履行支付义务。

劳动者在面对欠薪行为时,

可以在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后,

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或登陆“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进行投诉。

还可以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来源:韶关中院 韶关广播电视台

编辑:肖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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