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翁源县龙仙镇建国路粮食局门口路段有一部摩托车撞伤了一妇女,请处警。接报后,交管股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初步勘查得知,事故是由一部号牌为粤FJX4**的二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碰撞而导致的,被撞妇女李某称腰部受伤无法起来,由于当天下雨气温也较低,李某衣服已经湿透,整个人打起了寒颤,值班民警赶紧为其撑伞。不久医院救护车也来到了现场,值班民警与医护人员一起将受伤的李某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让其及时得到救治。
在送走受伤的妇女后,民警便询问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刘某得知,刘某凌晨4时许驾驶摩托车送货到粮食局门口的早餐店时,因没有及时发现行人导致事故发生。但是处置现场的民警在与刘某交谈的过程中,闻到刘某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果然,刘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刘某称,他是在3月6日晚上喝酒至22时许才睡觉,凌晨4时就起床送货,以为已经没事了,而刘某对其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伤人感到十分后悔。目前事故还在处理当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谨记安全文明驾驶,侥幸心理莫要有,喝酒一定不开车,开车切忌喝一滴酒。
文字:刘鹏 陈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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