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男子驾驶证违法记分12分竟还敢开车!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一外地男子驾驶证违法记分12分还敢开车上高速!可谓胆大包天,不过,今天上午他却栽在了韶关交警手中。


今天上午10时50分,韶关交警高速一大队粤北执法站集成指挥平台报警:一辆车牌号为粤S4XXXQ的小车涉嫌驾驶证异常(超分)。11时05分,交警成功拦截该小车。经查,该 车是车主陈某在驾驶证违法记分超过12分(共计17分)仍驾驶车辆。

民警依法对陈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扣留其驾驶证,要求其尽快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注:该车还有一名合法驾驶员驾驶车辆)。

交警提示:

根据有关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扣证人员的驾驶资格暂时停止,这时驾驶车辆的话,被交警部门查核属实,相当于无证驾驶,将扣留其车辆,并按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华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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