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冒牌”洋酒

从事酒水生意的欧阳某和妻子丘某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

将调制勾兑好的普通散装酒

装入正版洋酒空瓶,

通过重新封装假冒正版的洋酒,

通过网上进行售卖。



过了两个月左右,

其二人不法行为

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经审计,其二人假冒注册商标的

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55041元。



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法院将作出怎样的判决结果?

详情请收看本期以案说法

《“冒牌”洋酒》↓↓↓详情戳视频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广大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合格、合法的产品,并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实施损害他人商标权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经营场所进行消费,不慎买到假冒产品时,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作者:韶关中院 韶关广播电视台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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