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带方案出让” 推动园区项目“拿地即开工”

日前,我市出台《韶关市工业、物流仓储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行工业、物流仓储项目“带方案出让”模式,推动园区项目“拿地即开工”,实现高速高质量发展。  


工业、物流仓储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是指在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发布前,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拟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过部门审定,报市(县、区)政府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后,作为土地出让公告的一部分对外发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可直接申请核发《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的出让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传统模式下,各类项目落地需经土地挂牌、签订出让合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权属证办理、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流程手续,即使是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形态较为简单的工业项目,除去土地挂牌时间,其他环节总耗时需至少约30天。而在“带方案出让”新模式下,在土地挂牌阶段就可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审查以及规划许可的公示,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完成立项登记,即可同步办理出让合同签订、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除去土地挂牌时间,3个工作日即可拿到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各个环节“齐步跑”,大大缩减了审批时间。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意见》的出台是该局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中9个重点领域改革举措之一,以规范处置闲置低效用地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推广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模式为落脚的重大举措,将传统的“接力走”变为“齐步跑”,全力助推产业园区破解土地要素瓶颈,实现高速高质量发展。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吴嘉宁 通讯员 何妮芳

编辑:谢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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