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清晨六点,天还没有亮,寒风瑟瑟,始兴法院执行局干警已整装完毕,闪烁着红蓝警灯的法院警车正驶往始兴县某城中村。
你好,我们是始兴法院执行局干警,朱某在家吗?
不就是几千块钱嘛,你们至于嘛!
执行干警敲开了一户住户的门。打开门的男人抱怨着,而说这话的人,正是始兴法院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朱某。
这次,已经是执行干警第二次上门找他了。两个星期前,执行干警曾在一天晚上前往朱某家中送去传票、执行通知书,通知他要在第二天到院付清执行款项或者和申请人沟通达成和解,但他并没有当一回事,不仅人没到,也没有电话回复,于是便有了文中开头这一幕。
据了解,2019年,朱某因装修房屋需要,在3户商家处购买了装修材料和电器,因此欠下几笔货款。商家们多次催收,朱某均以没钱为由一直未支付,商家们遂诉至始兴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涉案商家的诉请。因朱某到期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朱某欠付的货款一共1.4万元,虽然没有成千上百万的执行标的那么‘震撼’,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是以金额大小来衡量的,无论案件标的多少,我们都会全力以赴去执行。”当天,执行干警按照程序将朱某带回了法院。
被带回法院后,朱某一直抱着“破罐子破摔,不过就是去看守所住十几天”的消极情绪,也不太乐意和执行干警对话。随即,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家属,告知他们朱某将面临信用惩戒以及司法拘留的后果。朱某的女儿得知后,连忙赶来了法院,主动配合法院做通父亲的工作,积极和三户商家进行沟通,让父亲朱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最终一次性全额付清了涉案执行款,让该三起执行案件画上句号。
法官介绍
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不仅不能让自己免责,还会让自己成为不守信用的“老赖”,面临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后果,重则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作者:黄健婷 郑扬忠 谢素芬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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