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加强宪法知识教育,营造学习宪法、尊重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12月4日上午,市人大举办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小明,副主任张平、林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市人大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市第二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参加活动,宣誓仪式由张平领誓,林岚主持。
张平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市第二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右手举拳,跟随领誓人庄严宣誓。活动中,全体人员还诵读了《宪法》条文。
仪式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不仅是对宣誓同志的一次精神洗礼,也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再激励。他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韶关日报记者 李方静 特约记者 靳林 通讯员 赖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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