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诵读宪法节选内容。黄河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12月4日上午,400多名初任公务员参加了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诵读宪法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参观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黄河 摄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新修订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根据省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要求,12月4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韶关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诵读宪法活动,目的是要国家工作人员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各市直单位400多名初任公务员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参观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黄河 摄
市中级人民法院初任公务员何远健对记者表示,参加宪法宣誓和诵读宪法活动,强烈感受到了浓郁的法治氛围,能更充分认识和了解宪法的重要性,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对初任公务员来说,就是要将宪法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切实落实法治精神,落实宪法的规定和要求。(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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