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大型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在百年东街中山广场举行。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安平出席活动并讲话。
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据了解,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我国也将迎来首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市在11月中旬至12月举办了系列宪法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工作要求,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大型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包括集体诵读宪法条文节选、播放《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公益动漫广告视频、百名学生现场“晨读宪法”、聆听宪法的声音演讲朗诵比赛优秀节目表演、普法游园活动和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等,同时派发《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册子、单行本以及系列法治宣传物品。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宪法宣誓。
干部群众集体诵读宪法条文节选。黄河 摄
工作人员向市民派发法治宣传资料。黄河 摄
李安平表示,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全市上下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开展好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一要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二要着力抓好普法责任层层落实,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三要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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