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 目前已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

近日,乐昌市S248长来路段出现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目前已将其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  

图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 图片由乐昌市公安局提供

10月30日晚,朱先生驾车途经S248长来路段,发现有一只黑色的动物在公路旁,朱先生出于好奇迅速停车查看,发现该动物疑似穿山甲。朱先生担心该动物受到伤害,立即将其保护起来并与警方联系。随后,朱先生立即将穿山甲送至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大队。  

经鉴定,朱先生所见的正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民警初步检查了穿山甲的健康状况,该穿山甲重约2.5公斤,体表完整,没有外伤,生命体征良好。目前,韶关市野保办联系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已将这只憨态可掬的中华穿山甲送至该中心进行保护。  

朱先生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悉心保护的事件充分体现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我市广大人民群众中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保护野生动物、关心生态环境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公安部门提醒,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可拨打110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如需接触野生动物,请务必做好防护,如佩戴口罩、手套等。无防护条件的应在救助后尽快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外来物种或无法辨认的物种,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政宽 通讯员 王孝毅 赵小华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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