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贫困群体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按照《韶关市新时期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从今年5月开始,我市将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一步减轻我市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


我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范琳珍 摄


据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郭广煌介绍,我市将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贫困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统筹地区的县级政府按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正为市民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范琳珍  摄


人社部门将以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工作抓手,联合财政、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共同建立贫困人员社保精准扶贫档案,掌握贫困人员和贫困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做好参保登记、代缴费用、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和信息查询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落实资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黄思敏

编辑:肖声扬

责编:王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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