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市立法工作五周年座谈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瑞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全市立法工作,为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小杰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潘志立 摄
自2015年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民主法治建设目标,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一定成效。五年来,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率先建立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率先制定“小立法法”等九个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48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瑞军在会上讲话。
王瑞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今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动韶关高质量发展。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好政治方向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通过立法保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实落地。要完善党委研究立法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全面履行到位。二要坚持突出人大主导作用,把好立法质量关。要推动粗放式立法向精准化立法转变,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质量。三要坚持发挥政府依托的作用,把好法规起草关。要积极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抓细法规起草工作,完善政府备案审查能力,提高行政立法监督效率。四要坚持法规立行并重的理念,加强法规宣传和实施监督,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把好落地实施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韶灵、周伟源、陈曦,副市长谢超武、市政协副主席谢天友参加会议。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汪露蓉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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