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立法工作五周年座谈会召开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动韶关高质量发展

昨日,全市立法工作五周年座谈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瑞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全市立法工作,为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小杰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潘志立 摄

自2015年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民主法治建设目标,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一定成效。五年来,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率先建立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率先制定“小立法法”等九个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48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瑞军在会上讲话。

王瑞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今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动韶关高质量发展。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好政治方向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通过立法保证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实落地。要完善党委研究立法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全面履行到位。二要坚持突出人大主导作用,把好立法质量关。要推动粗放式立法向精准化立法转变,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质量。三要坚持发挥政府依托的作用,把好法规起草关。要积极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抓细法规起草工作,完善政府备案审查能力,提高行政立法监督效率。四要坚持法规立行并重的理念,加强法规宣传和实施监督,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把好落地实施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韶灵、周伟源、陈曦,副市长谢超武、市政协副主席谢天友参加会议。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汪露蓉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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