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骗局

邓大爷:“本以为买卖“古董”能赚钱,没想到反而被骗了钱,幸亏被骗走的钱都被追回来了。”

说起自己的受骗经历,被害人邓大爷感慨万千。而让邓大爷上当受骗的,是被告人陈某等这一诈骗团伙。

 原来,2019年2月,刚刑满释放的被告人陈某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因个人生活拮据,陈某便又动起了歪心思,找到昔日老友唐某明、叶某、唐某发,共同谋划“发财之路”,商量好角色分工之后,到乐昌坪石镇谋划一出“古董”骗局以牟取钱财。

 这天,陈某在菜市场盯上了邓大爷,紧接着,便以认“哥哥”的方式很快取得了邓大爷的信任。随后,陈某约邓大爷出来散步,让唐某明“偶遇”邓大爷,以某博物馆工作人员的身份与其搭讪。交谈中,唐某明告知邓大爷其专门收购古董,当场向邓大爷出示了两张“古董”照片,说明其分别以每枚30万元、2000元的价格收购了照片中的大、小像章。

 5月30日,陈某故意带邓大爷去卖像章的“老友”唐某发处,假装以1000元价格向唐某发购得一枚小像章,转手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唐某明。这番“操作”下来,邓大爷对交易像章能获取丰厚利润一事深信不疑,当即主动与陈某商量合作,每人出资10万元向唐某发购买一枚大像章,并与唐某明约定第二天交易。

 次日上午,邓大爷前往坪石镇某银行取出10万元现金。期间,叶某一直偷偷跟踪邓大爷,并将邓大爷的取款情况电话告知唐某发等人。待邓大爷到达汇合点,陈某带着邓大爷到一巷子找唐某发购买大像章。唐某发收取了邓大爷交付的10万元现金后,陈某谎称其只带了8万元,需向唐某明借钱,并说服邓大爷帮助去拿“借款”。然而,邓大爷去到陈某告知的地点后未见到唐某明,电话也未能拨通,当即返回巷子。而此时,陈某与唐某发早已带着钱款逃之夭夭,邓大爷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赶紧报警。

 随后,唐某发、叶某先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且唐某发将赃款10万元交公安机关发还邓大爷。

 乐昌法院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陈某、唐某明、叶某、唐某发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结伙虚购古董再转卖赚取差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叶某、唐某发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唐某发退清赃款;陈某、唐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其四人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000元至3000元不等。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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