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瑶乡南水“司法穹顶”

乳源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2019年以来,依法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148件,把打造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乳源样板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新的发力点,为瑶乡和南水湖良好生态撑起“司法穹顶”。

重拳出击 守牢生态保护红线

乳源瑶族自治县地处粤北山区,水利、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丰富。县内最大的河流为武江,其次为南水河;林地总面积19.5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8.05%、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816.7万立方米,是广东省最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境内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等28种。近年来,当地不乏在河道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敲响了生态保护“警钟”。

乳源法院审理一涉环保类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张娴 摄

乳源一男子文某因一时贪念,将3株楠木拦腰斩断。后经乳源法院审理查明,文某闲聊得知欧某的村里有3株“黄心果”树要卖,其到现场查看后,认出该3株被称作“黄心果”的树是珍稀林木楠木。为图高额利润,文某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且明知楠木是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向欧某等3名村民以1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该3株“黄心果”树,并于当天雇请工人到某山岭砍伐。次日晚,楠木被运输至该县某镇附近时,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文某采伐的林木3株,材积11.576立方米、蓄积为17.809立方米;林木为闽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审理认为,文某无视国家森林法规,明知闽楠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非法采伐,共计采伐了闽楠3株,非法采伐的蓄积为17.809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决文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面对环境资源问题,乳源法院贯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依法运用刑事司法利剑,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为瑶乡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构筑牢固绿色防线。

执行护绿 守好资源利用上线

位于乳源县城西部的南水湖,水质晶莹透碧,沿岸青山连绵,瑶寨竹木楼掩映在绿树丛中。其所在的南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是广东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植被类型多样,物种丰富。然而,秀山明水偶尔会迎来“不速之客”,良好的生态环境在这些不法分子的侵扰下招致威胁。

法院强制执行南水水库旁边违法建筑。丘珊妹 摄

马某便是这“不速之客”之一。见到南水湖秀美风光后,他便萌生了定居此处“一饱眼福”的想法。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在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马某在南水水库边开挖林地、建造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447.39平方米。

2018年11月,该县林业局对其作出《林业处罚决定书》,责令马某6个月内将该片林地恢复原状。然而,法定期限到后,马某迟迟未履行恢复原状的义务,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两次催告,马某仍未履行义务。

2019年7月,该县林业局向乳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马某恢复林地原状的义务。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同年8月,该县林业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限期自行恢复原状。

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马某,但其明确表示拒不履行恢复原状义务。2019年11月,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准备开展执行工作。当天,马某家属在执行干警到来前已先行占据需要拆除的房屋及通道,阻碍执行干警及机械设备进入现场,且马某家属对抗情绪比较激烈,执行干警决定暂时撤离现场。

为顺利完成强制拆除工作,乳源法院联合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人员共同做马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既充分释法说理,让其了解阻碍执行的严重后果,又为其深入分析违法开挖林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经过多方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最终马某及其家属同意拆除房屋。

2019年12月,执行干警再次赶赴执行现场,并邀请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镇政府等部门人员共同见证执行,执行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经过近4小时的作业,拆除工作顺利完成。如今,这片林地的草木已经重新生长,逐渐复绿。

执行出击,司法护绿。乳源法院依法支持、监督环保部门主管工作履行职责,强化执行力度,推进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联动工作的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多元共治 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秀丽的南水湖,水质优良,是广东省第三大人工水库,属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韶关市城区、乳源县城提供饮用水源。

2017年6月,该县农业局等多部门在南水水库区域内进行综合执法时,发现卢某等人在南水水库从事网箱养殖活动。经查,卢某等14人并未取得相关养殖行政许可,且其在南水水库的违法养殖行为造成水质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用水安全。

2018年5月,该县农业局对卢某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卢某等人在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却迟迟不履行。该县农业局遂于2018年7月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并送达给卢某等人,敦促其尽快履行。

催告书发出后,卢某等人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县农业局向乳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有5人自愿履行。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该县农业局强制执行对其余9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南水水库网箱养鱼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不仅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也守护了南水湖水域生态环境。

武江河砂资源丰富。在暴利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对武江河砂动起了歪脑筋。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造成河床下切、破坏河堤稳定,严重影响河道防洪排洪,还会加剧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2019年3月,乳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08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邓某辉、邓某荣、邓某梅3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开采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采该县桂头镇沙洲坝地段的河砂并对外出售获利,造成该沙洲坝被严重破坏。其中,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邓某辉等人在经相关部门多次查处后仍未停止非法开采行为。经鉴定,邓某辉等3人非法开采乳源武江河某村沙洲坝段建设用砂卵石43.1万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811万元。

经乳源法院和韶关中院一、二审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辉、邓某荣、邓某梅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邓某辉、邓某荣、邓某梅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其3人赔偿了生态环境修护费用19万余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辉、邓某荣、邓某梅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5万元不等。

乳源法院积极推动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让“单打独斗”变为“共同守护”。一方面提高涉环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申请审查效率,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形成有效整治合力;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通过刑事惩治与公益赔偿结合,提高环境权益保护力度。

“送”法进村 奏响生态文明乐章

乳源森林资源丰富,一些村民存在上山狩猎、伐木等习惯。为减少当地民众因缺乏法律认知到保护区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乳源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坝坝法庭”,主动到案发地村镇公开审理、宣判有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保护。

巡回法庭审理黄某等5人盗伐林木案。张娴 摄

这天,乳源法院干警又同往常一样,将一辆巡回审判车、一枚国徽及几张审判桌椅组成的“简易”法庭摆到了乳城镇政府广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当天,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等二人滥伐林木案,现场吸引了当地百余名群众围观旁听。

此前,两被告人以3万元向他人购买了某山岭的林木,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和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雇请工人砍伐林木共计蓄积96.8立方米,二人的行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了森林法的规定,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庭审时,两被告人均表示,其不知砍伐林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后才得知需要办理该证,但已无法补办,遂向公安机关自首。二人在庭审中均对自身滥伐林木的行为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借此案释明法律并告诫旁听群众,砍伐购买的林木必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只能依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和数量进行砍伐,否则将会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当天,法院干警还向群众派发了法律宣传册,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涨知识”了。

“以前只知道随意砍伐购买的树木是违法行为,今天听了庭审和法官的释法后才明白自家的树木随意砍伐也可能犯法,以后我要多来参加这类活动,多学点法律知识。”不久,乳源法院巡回法庭再次来到乳城镇政府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等五人非法盗伐林木案,现场一名瑶族青年旁听庭审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据悉,2018年8月,被告人黄某与杨某一同砍伐位于乳城镇某山岭的林木,该林地所有权人为其他人,砍伐的林木蓄积为0.9718立方米,之后二人出售所砍林木并平分了所得的400元钱款。同年10月,黄某再次与杨某等三人共同砍伐上述山岭的林木,另外又雇用两人一同参与砍伐,砍伐林木蓄积达7.09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伐林木罪。五名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一般性排查时,如实交代其盗伐林木的事实,是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综合考虑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判处黄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杨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当天,现场引来了镇上200多名群众围观旁听。“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中间,‘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很好。”承办法官深有感触地说。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乳源法院将继续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引领,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提升环保案件审判质效,为推进瑶乡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作者:陈怡成 张思思 张娴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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