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首例涉恶团伙案开庭审理

日前,由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曾某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案在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浈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该案系一起非法放贷讨债的“恶势力”案件,被告人袁某、曾某等人组织的“高利贷”非法团伙有较为固定的成员,通过在韶关市放高利贷以牟取暴利,对逾期难以偿还本息的欠债人员采取非法拘禁、殴打、水泡、土埋等暴力手段进行讨债,引起社会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一起典型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为确保全面、准确打击恶势力犯罪,浈江区检察院坚持以扫黑除恶斗争精神为导向,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意识,在侦查机关仅以曾某、吴某2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审查起诉后,立即组成办案组,展开案件审查工作。经细致审查发现,该案尚有袁某、邹某等人共同参与了非法拘禁,是一个典型的恶势力团伙犯罪,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成功追诉同案犯4名。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就6名犯罪嫌疑人涉案的犯罪事实一并审查,并案起诉。为保障庭审效果,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了在案证据,精心预测庭审争议焦点,充分做好出庭预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有序的讯问,严谨的证据展示,切中要点的辩论,真实还原了全案事实,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出庭效果,充分展示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专业水平和素养。  

此案的成功办理,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办案水平,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检察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所取得的又一诉讼监督的成功典范,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精神,做到“打早打小、打深打透”,为平安韶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的坚强决心。  


(作者:谢倩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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