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警方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

2020年春节将至,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为实现春节期间“禁放区内基本不响,禁放区外少响”目标,近段时间来,该局充分发挥学校、物业、企业、派出所和村(居)委作用,在浈江辖区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为了达到禁燃禁放宣传效果,该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网络、宣传横幅、倡议书、宣传品、社会公共屏幕播放禁燃宣传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确保从源头预防火灾和伤人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为止,浈江警方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4条,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67条,张贴海报7466张,发放告知书155份,派发宣传手册2.1万余份,签订承诺书20份,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安全课6次。

通过广泛宣传,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接受宣传的市民均表示愿意当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义务宣传员”。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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