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始兴法院历时8个月,成功执结117宗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向117名农民工全数兑付执行案款逾300万元(如图)。
2013年9月,文卓艺等117名工人先后为被执行人文某所聘,到始兴某商住小区工程工地上做工,但自当年的12月起,包工头文某就开始拖欠文卓艺等117人的工资,钱款总额合计300余万元。文卓艺等人经多番协商、追索无果,于12月以始兴某房地产公司(发包方)为被申请人、广东某建设公司(挂靠公司)和文某为第三人,向始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3月21日,该房地产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始兴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文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117名工人工资300余万元,始兴某房地产公司和广东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文某、始兴某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韶关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文某、建设公司、地产公司相互推诿,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2017年11月14日,无奈的文卓艺等117名工人向始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始兴法院立即启用"绿色通道",并当即召开专题执行会议,成立专案组制定执行方案。承办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文某司法拘留15天,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期间,承办法官除多次与文某及地产公司、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沟通、释明法理、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外,还四处奔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股份登记等信息进行查控,对查实到的房产、商铺、存款等分别进行查封、扣划。2018年春节前夕,3名被执行人筹款220余万元交至法院用以支付工人工资。
春节过后,执行法官致力于解决剩余90余万尾款的问题。2018年5月、7月,承办法官发现某建设公司在广州、深圳开设的银行账户陆续有钱进账,遂当即组织干警3次赶往广州、深圳进行扣划,扣划到账90余万(多余案款用于支付被执行人的其他执行案件),同时,文某也筹集到案款10万元。始兴法院再次举办集中发放仪式,将剩余90余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对应汇入相应的银行卡或存折中,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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