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要求 力争完成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8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韶关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韶关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韶关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治理市区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三审《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小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平、邓小杰、林岚、梁韶灵、陈曦和秘书长高振忠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余旺,“一府一委两院”、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人大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对各项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期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形成草案表决稿;随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主任会议,对草案表决稿进行讨论,同意将两个条例的草案表决稿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指出,2018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市政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初步显现,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抓好“三大主题”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的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扩大稳中向好的态势,力争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如期完成。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重点及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较好。会议要求,要深化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要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在主城区道路优化、交通节点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城市交通拥堵得到了一定缓解,但仍存在交通统筹协调参与机制不够健全、道路发展与交通比例失调、城市公交发展不足等问题。会议要求,市、区两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交通工作的认识,提质增效配套交通设施,创新思维组织新旧城交通,加快新建道路和治堵速度,促进韶关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会议表决通过了《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草案)》,经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作者:李方静 赖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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