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历经3年的韶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经有关部门综合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06%,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0.37%,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可靠。
记者了解到,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
据了解,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9770人,登记了47.74万农户、1297个村级单位、102个乡镇级单位、5256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63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274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115个样方和23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7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市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市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农普办和市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邱日欣
编辑:朱海雯
责编:黄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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