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山边烧电焊引发山火被拘留!

12月10日15时许,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森林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警令,称在浈江区新韶镇黄浪水村委瑶前村某养猪场附近发生山火,请处警。

接到报警后,浈江公安森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山火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刻对火场周围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养猪场的员工和现场参与救火的人员进行走访,询问引发山火的相关情况。

调查中,民警发现正在火场参与救火的2名男子形迹可疑,并未穿养猪场员工工服,且全身上下沾有火场灰烬,证明2人参与救火非常积极,其超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判断2人可能是有故事的人。经深入排查,发现这场山火正是费某、彭某2人未经批准(男,均为江西籍)在该养猪场旁的山边杂草丛中焊接铁皮围档时,烧电焊时火星溅入干枯的草丛中,不慎引发山火。后在消防队员的努力下,将山火扑灭。现场还有正在焊接的一排铁皮围档架和1台电焊机。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此次山火过火林地面积约1亩。民警立刻将费某、彭某控制,并传唤至办案区接受询问,二人对自己使用电焊机焊接围档时不慎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费某、彭某因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和浈江区人民政府分布的《禁火令》被浈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江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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