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森林山火多发时期,部分村民防火意识较差,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的现象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提高群众的安全防火护林意识,曲江警方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违规用火违法行为“零容忍”。12月7日至10日,曲江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6宗,行政拘留15人,行政处罚1人。
12月7日、8日,乌石派出所分别在乌石镇展如村委一养猪场、石角村委沙陂村、石角村委冯屋村等地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将违法行为人朱某健、马某兴、冯某年、黄某娣4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由于朱某健等4人的行为已违反《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禁火令》,目前,4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2月7日下午,沙溪派出所在沙溪镇大宝山铁路车站附近菜地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将违法行为人邓某杰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邓某杰在明知禁止野外用火的情况下,存在侥幸心理,焚烧田基草积肥。目前,违法行为人邓某杰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2月7日下午,一名男子在大塘镇梅花村委会保安岭水库附近倾倒烧烤炭后引发火灾。通过监控视频和走访调查查明该男子是何某。12月9日,大塘派出所民警在韶关市武江区某小区依法传唤该违法行为人何某到办案中心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何某对在“禁火令”期间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何某浩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2月10日,附城派出所、马坝派出所、城东派出所、枫湾派出所、大塘派出所与辖区“红袖章”巡防队员,分别在马坝镇龙岗村委、石堡村委、演山村委,枫湾镇步村村委,大塘镇丈古岭村委等地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将违法行为人朱某等10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目前,9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另一名违法行为人因年龄较大被处以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好曲江的青山绿水。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黄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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