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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下称《方案》),决定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按照《方案》的要求,近日,韶关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布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韶关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751-6919632
举报邮箱
sgdds2008@163.com。
治理对象?
据悉,根据《方案》,此次治理的对象包括校内培训机构、中小学和教研机构。其中,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门审批的以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中小学是指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及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教研机构则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研究机构。
重点治理8类行为
一是安全隐患;
二是无照无证;
三是有照无证;
四是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
五是培训与招生挂钩;
六是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
七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
八是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我市将按照省的要求,扎实推进,进一步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汪露蓉 通讯员 卢升
编辑:朱海雯
责编:黄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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