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交警开出我市首张“车窗抛物”处罚单,向“车窗抛物”说“不”!

一张纸巾、一个烟头、一个塑料袋……驾车或乘车途中往车窗外随手一扔,这些看似不起眼却本应该被丢进垃圾桶的东西,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会给道路上的其它车辆以及环卫工人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10月11日上午,武江交警大队开出我市首例“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单。

处罚单。武江交警提供。

处罚单。武江交警提供。


车窗抛物藏交通事故隐患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巩固文明交通建设成果,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江交警大队积极开展“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10月11日9时许,交警在立交桥底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乘客往外丢弃烟头,立即上前制止该行为,并对该乘客进行教育处罚。10时许,交警发现一辆临时停放在移山路附近的车辆,车上司乘人员往马路上丢垃圾,交警随即上前进行了教育,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现场。武江交警提供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窗抛物是一个很小的动作,却暗藏了巨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如果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的前风挡玻璃上,会使后方车辆驾驶人被动处于“盲驾”状态,或是后车为了躲避杂物突然采取急刹车、急转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处于高速行驶的状态,即使前车仅仅抛出一个小小的塑料瓶,通过空气的动能与惯性作用,也极可能会像一枚炸弹砸向后车,进而引发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前车抛出的是尖锐物品,除对后方车辆造成威胁外,还会对路边行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车窗抛物严重威胁到所有驾驶人、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武江区开展“车窗抛物”召开专项研究部署会议。武江区委宣传部提供

家、警、校、社区4方联动

据了解,“不向车窗外抛物”是我市“文明行为十五条”其中一准则。为杜绝车窗抛物行为,武江区组织辖区交警部门加强对“车窗抛物”执法力度,并利用电子警察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 武江交警表示,杜绝车窗抛物,更重要的是需要人人自觉自律,行车时车主可以自备垃圾袋,下车后扔到垃圾桶里,做到文明驾车和文明乘车。

记者在武江区委宣传部了解到,该区将在区属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杜绝车窗抛物,文明从我做起”倡议活动,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开展“小手牵大手 文明一起走”等活动,将拒绝车窗抛物的理念延伸到每个学生家庭。

同时,组织街道社区结合创文入户宣传工作,向居民群众广泛派发《“倡导文明出行 拒绝车窗抛物”倡议书》。武江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武江区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打造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双向提升。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张伟杰  通讯员 童建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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