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猖狂:阻碍执法+辱骂警察!

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该局新韶派出所依法将辱骂警察,并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刘某梁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9月26日9时23分,新韶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警情,称在浈江区大学路东联水产批发市场内有人闹事,请立即处警。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经了解,阿红因与刘某梁有私人借款问题,其于9月25日晚,向刘某梁偿还借款后离开。26日上午,刘某梁返回水产市场,找到阿红后,声称所还借款少了三千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掌握这一情况后,处警民警找到坐在小汽车驾驶室内的刘某梁,有礼节地要求其下车了解情况。刘某梁极度不配合,在驾驶室内用侮辱性语言对处警民警进行人身攻击,多次启动车辆(赣BV**66),采取急加速、急停车等威胁民警,并三次下车挑衅,拒绝配合执法,还将吃快餐的筷子等垃圾扔向处警人员。

处警民警对其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其强制传唤到新韶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期间,刘某梁拒不配合,多次在派出所踢打门框,向办案民警吐口水、谩骂嚎叫,拒不配合执法。

目前,刘某梁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辱骂民警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文/图: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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