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城乡居保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170元5月起按新标准发放

日前,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4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5月起按新标准发放,惠及342505人。

据悉,我省2012年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全覆盖。2013年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

随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日前印发,我市迅速开展提高2019年度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提高城乡居保养老待遇水平。

截至4月底,我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为102.58万人。待遇标准调整后,我市城居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为177.49元。目前,1至4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已全部发放到位,补发金额达3732.65万元。(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通讯员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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