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日召开(内附任免名单)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小明,副主任张平、邓小杰、林岚、梁韶灵、陈曦,秘书长高振忠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欣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提交的《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视察报告》《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和《关于<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创文办、住管局、审计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市第二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少雄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兵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危晖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肖劲松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谭继欢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立新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危晖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1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骆建成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刘坚、梁计柱、曾建锋、张少华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文、庞立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静为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钟志华、李伍妹为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通讯员 赖国斌

图片: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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