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业用电价格再下调!预计释放政策红利近3000万

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韶关供电局联合开展韶关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宣讲,落实电费降价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宣讲会。潘跃鹏 摄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2019年省发改委再次出台降价政策,将省级电网企业因增值税税率调整产生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电网企业直供电用户以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转供的终端用户都能得到实惠。

韶关供电局市场营销部主任李书双表示,去年一般工商业用户进行了3轮降价,累计降了8.19分,全市13万一般工商业客户,享受的政策红利接近1亿元。今年的第一轮从4月1日开始执行,这次政府降价降了1.92分,预计释放的政策红利接近3000万元。

今年,全省较大幅度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已经直接享受到了降价红利,但为数不少的转供电终端用户没有享受到降价红利。

市发改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科长罗余庆表示,以前专供体结算方式是公摊和电费在一起收,现在政策要求电价一定要传导到终端用户,也就是电费归电费结算,公摊归公摊结算,必须按照供电部门的目录收费。

省发改委文件规定,今年6月30日前,转供电主体要把今年以来的降价红利等额传导给终端商户,同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此次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是国务院降低广大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的重要举措,各级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对于转供电主体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文字: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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