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7月16日开始至8月17日,韶关市县级交叉巡察将对各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交叉巡察。截至7月17日,韶关市县党委第一至第十交叉巡察组已全部完成对10个被巡单位的进驻动员,正式开展异地交叉巡察工作,着力破解基层巡察人情干扰难题。
此次交叉巡察由各县(市、区)独立选派产生巡察组成员,巡察组按9人配备,设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各1名,工作人员6名,其中适当配备环保工作部门人员。交叉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情况。同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力戒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为打好打赢全市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
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参加进驻动员会并作动员讲话。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拥护支持市委开展交叉巡察的决定,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配合交叉巡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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