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打造法治惠民工程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法治税务惠企惠民”。昨日上午,乐昌市仕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友湘特意从乐昌赶到韶关市区,将一面锦旗送到市税务局领导手中。缘何要赠送锦旗呢?“我们要特别感谢市税务机关施行的法治税务合议制度,解决了企业的发展难题。”李友湘向记者表示。

企业有困惑 争议获圆满解决

据了解,乐昌市仕林实业有限公司因“营改增”过渡期间申报缴纳营业税加收滞纳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问题,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因此向韶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税务局在复议审查过程中,启用了该局自去年起推行的法治税务合议制,对该企业涉及的税收政策争议问题进行了合议。经该局法治税务合议专业团队多方成员充分讨论并出具合议意见,该局最终作出退还该企业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5万元的复议决定。  

李友湘表示,其企业是一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的民营企业,市税务局通过启动合议制,最终作出了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不仅解决了我们企业的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更提高了企业依法纳税的尊严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为我们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记者了解到,自推行法治税务合议制以来,市税务部门依托第三方合议团队力量,已解决了4宗税收政策执行疑难争议问题,内容涵盖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涉及违建房屋、棚户区改造等多类社会热点问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同比下降了72%。

法治税务合议制度体现执法公平

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日益规范,较好地维护了税收法治的公平正义。然而,在当前的税收法治条件下,现有的重案审理等税务机关内部法治机制,仍然无法避免因税务人员对法律条文的解读不同,而未能很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导致涉税(费)行政诉讼案不断出现。近年来,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建立法治税务合议制度,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而有意的探索。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推行法治税务合议制度,主要是通过借助企业财务、律师、法官、高校教授等外部专业人士的“外脑”,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实现涉税费争议事项公平解决前置,让纳税人在每一个税收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进一步提升纳税(缴费)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减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一种理念,制定一套制度,组建一支团队,搭建一个平台,通过‘四个一’的探索实践,在税务行政执法领域首创独具特色的法治税务合议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  

“执法体现公平,让企业满意,解决了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我们做的工作就有意义。”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税务局将不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合议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看得见的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韶关经济社会发展。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梁伟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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