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近日,由市发改局会同市妇儿工委、市住建管理局牵头起草的《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方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重点从“强制度、提服务、保权益、拓空间、优环境、促参与”六个方面提升儿童福祉,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通过试点探索、以点带面、逐步深化,让儿童友好成为社会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及身心健康,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方案》明确,到2025年,构建全市规划统筹、全域系统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市工作格局,力争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全市建成1个儿童友好示范县(仁化县),积极创建10个儿童友好示范镇(街道)、25个儿童友好基地。展望到2035年,儿童友好建设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导向,打造具有韶关生态发展区特色的民生幸福标杆。  

在深化儿童友好政策方面,韶关将健全推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体系;推动建立儿童产业政策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促进儿童用品、儿童食品、儿童安全、儿童玩具、亲子娱乐、亲子服务、亲子教育等多种类型的儿童产品及服务提质升级。  在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2‰以下;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向儿童免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大力推进儿童友好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实践基地、科普场所、出行项目等各类儿童友好基地建设。  

在拓展儿童友好空间方面,韶关将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项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推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提升儿童经常活动地区慢行交通的连续性和功能性,慢性交通系统占出行比例达45%以上,打造趣味安全的儿童慢行空间。  

同时,根据《方案》,韶关还将把儿童友好的理念和主要内容纳入家庭教育,推进公益普惠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建设儿童友好网络环境,严厉打击相关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海霞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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