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雄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270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仅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还纾解了企业的一时之困。
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和被告某科技发展公司均是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双方于2021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2年3月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但由于被告未全部履行协议付款义务,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经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同时,原告申请查封冻结了被告某的银行账户。被告认为被冻结银行账户需发放工人工资,请求解封银行账户,并提供机器设备作为担保,但原告认为该担保财产即机器设备不利于后续执行,不同意解封,双方僵持不下。
为避免冻结措施可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为防止因迟延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仔细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并通过电话及当面沟通等方式,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意见,分析案件诉讼标的、争议焦点等情况,抓住焦点问题寻找调解突破口,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方案。一方面承办法官不断向被告方普法释理,释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对其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原告方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并告知被告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原因及目前经营存在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科技发展公司同意在短期内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主动申请解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
作者:通讯员 钟州琼 魏诗琴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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