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效用,从即日起到6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
根据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韶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3%的企业(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
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如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共缴纳失业保险费50000元,则可申报25000元稳岗补贴。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核发科工作人员彭绮君介绍,去年我市共发放稳定岗位补贴921万元,涉及企业212家,对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发挥失业保
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年度稳岗补贴的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符合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登录韶关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稳岗补贴申请,同时不再受理企业的纸质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在该网站公示审核结果。(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通讯员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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