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重拳出击
依法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
为依法打击“两违”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杜绝水源地污染风险。连日来,浈江区重拳出击,按照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在我市开展环境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对十里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十里亭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批违法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进行强制拆除。
拆违现场。 张伟杰 摄
记者7月3日在拆除现场看到,1100多名工作人员共分成两个拆违小组,对十里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的4.3万平方米建法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同时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此前相关工作人员已对违法企业发出自行搬迁或拆除告知书和停水、停电告知书,要求其自行搬迁及拆除。并制作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宣传警示牌,悬挂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标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部分企业负责人表示理解并自行搬迁、拆除违法建设项目。
拆违现场。 张伟杰 摄
据悉,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浈江区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抓亲督,狠抓工作落实。该区区、镇干部下沉一线,加大摸查力度,迅速掌握需要清理整治的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项目情况,通知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措施自行搬迁或拆除。同时,区、镇领导干部还深入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企业,对群众和企业负责人做好法律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截至2018年7月3日,浈江区累计出动车辆1280车次、人员3700多人次、大型强拆机械设备69台次;清理违法建设项目48宗、拆除违法建筑物50栋,清理拆除违法项目和建筑物面积达76000多平方米;清移渔船71条,清理河滩菜地约30000平方米。通过近段时间的强力整治,目前,十里亭一级水源保护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大部分得到清理拆除,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韶关日报记者 张伟杰 通讯员 郑烁)
武江区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基本完成船舶清理整治任务
为保障我市市区饮水安全,根据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要求及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武江区大力开展清理整治一级饮用水水源地及市区河段停放的船舶工作。截止到7月3日,该区基本完成了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及市区河段船舶清理整治任务。
船舶清理现场。
据了解,该区发动农业、城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及相关镇街的力量,通过召开现场会部署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与任务。通过上门宣传,让更多的市民树立了环境保护理念,了解了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及维护市容市貌的必要性,为清理河段船舶打下了扎实基础。
据统计,自开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市区河段船舶清理整治行动以来,武江区政府共出动人员86人次,车辆22辆,船舶3艘,发放及张贴《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及市区河段禁停船舶的通告》67份,清理辖区武江市场、鸿洲花园等集中式船舶停靠点72条,有效的维护了一级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及进一步提升了市区河段环境卫生质量。
武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市区河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市区河段整治成效,助力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胜利。
(韶关日报记者 袁少华 通讯员 欧牛泉)
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是环保领域的重中之重。上个月开始,我市相关部门对浈江区十里亭镇水资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陆续进行拆除,拆除面积超3 万平方米,可见我市对保护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非常重视。然而,这一工作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市民、企业和政府共同努力,让我们的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破坏。
近年来,我市各地在推动消除饮水环境安全隐患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出现,这也给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带来新的挑战。依据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均属违法行为。应依据该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企业和个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与人们的安全健康息息相关,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重视。不在饮用水保护区违规建房;不在周边排污水、乱倾倒垃圾、焚烧物品;不在周边违规从事工业加工……这些都是个人和企业可以做到的事情。而相关部门应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妥善的方法拆除违法建筑,强调规划优先,从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角度考虑地块利用。
(晓菲)
编辑:朱海雯
责编:邹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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