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推动产业有序转移“1+N”政策体系 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或超300万元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韶关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县域振兴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韶关市推动产业有序转移“1+N”政策体系基本成型。我市已制定出台了《关于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韶关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方案》《韶关市关于支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产业有序转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企业用工保障等配套政策文件。  

其中,“1”即《实施方案》,作为主文件,提出了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目标定位、平台空间布局、重点承接和发展的产业和工作举措等。“N”即N个市级配套文件,主要是进一步强化市级层面上下协调作用,为全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提供配套支撑。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对市级配套政策部分“干货”内容作重点说明。其中,财政奖补方面,对入驻主平台的总部企业,经认定后可申请不低于300万元的落户奖励、申请市本级税收留成增量部分的50%奖励,此外在厂房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上市融资等方面也明确了具体奖补措施。自然资源保障方面,全市“1+6”产业园区用地布局和规模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1亿元的制造业项目,由省、市指标共同保障。招商引资方面,及时发布产业对接需求清单,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全程服务工作机制,提供全程“保姆式”跟踪服务,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产业投资基金方面,拟采取母子基金模式运作,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拟不少于40亿元,分5年组建完成。  

此外,记者获悉,本轮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基本导向是省、市共同集中资源做强主平台,省里支持的资金、资源要素指标等主要投放主平台,市里也将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倾斜支持主平台。同时,市里也按照“全市一盘棋”和统筹县域,指导支持各县立足资源禀赋,借力新一轮莞韶县级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水平,重点承接和发展1-2个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园区。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海霞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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