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调整,进一步减轻市民购房压力,促进住房市场稳定发展。  

此次调整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将租住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调整为800元/月/人。  

二是上调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一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是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符合二孩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符合三孩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离异后再婚家庭,根据夫妻双方各自拥有抚养权的子女数和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一个家庭只可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  

四是支持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役军人将部队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到安置地公积金中心,在本市购买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海涛

编辑:李建群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