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管理有新变化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鉴于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以及全省换证补发业务全程实现网办,我市决定从2023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政策,并就此发布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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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2020年1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换证的从业人员,可在2023年4月30日前按疫情延期政策办理换证业务,截止日期前未申请办理的将公示注销。从2023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超过有效期180日以上的换证申请。

《公告》明确,有需要换证的从业人员,可准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类别换证无须提供);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手机App“交管12123”中可申请,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需提供)等材料,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办理,即打开粤省事,地点定位设为韶关市搜索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期换发→按照提示填写相关资料,上传与拟办理资格证种类相对应的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工作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核发从业资格电子证。无法通过线上办理的从业人员,可携带与拟办理资格证种类相对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韶关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此外,《公告》还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证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更换、电子从业资格证查询、下载等事项进行明确。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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