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出台服务韶关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近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力服务韶关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下称“《措施》”),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暖企护企、生态建设、县域富市四个方面着手,为韶关主动对接融入“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争当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措施》紧紧围绕韶关由老工业城市向现代化工业城市转型的要求,牢牢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政策导向,对如何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助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提出了20条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

《措施》强调,要成立司法服务专班,开展“走访百家企业”行动,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法律服务;在产业园、产业集聚区设立诉讼服务处,为企业及职工提供立案、咨询、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要建立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产品、沿江靠山经济专项司法保障工作机制,擦亮“韶关珍果”“韶关兰花”“韶关茶”等“韶字号”品牌。

《措施》要求,要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持续优化偏远山区网上巡回法庭布局,进一步完善“庭所共建”机制。要助力农村新业态发展,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建立“法院+乡村振兴”工作机制,邀请熟悉农村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作人员加入法院特邀调解员队伍,妥善化解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型涉农纠纷。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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