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发布表彰决定 我市4人6单位获全国妇联表彰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1992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500个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根据表彰名单,韶关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组组长周姗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我市有3人获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分别是粤北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龚小倩;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秀芬;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产品首席研究员龙鹄。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分别是仁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韶关海关综合业务科、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始兴县妇幼保健院。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楚瑶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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