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获通过

前日,市政府在北京组织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首都绿委办、北京林业大学,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城市研究中心、速丰办、调查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进行评审,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副司长马大轶、广东省林业局副巡视员林俊钦、副市长李欣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现场。

李欣副市长汇报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时指出,我市地处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的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区位重要,生态优势独特,森林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和自然保护区面积均居广东省各地级市首位。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40个指标,我市具有较好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基础。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通过充分的讨论质询,专家组认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林业草原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全面提升绿色空间品质,着力提高生态产品供给水平为目标,提出的指导思想正确,建设理念先进,建设目标清晰,对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实现高水平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规划在深入分析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现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自然资源本底、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文历史积淀特点,提出的总体布局和建设任务符合实际,建设工程设置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总体规划。

马大轶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韶关生态区位重要,森林生态优势明显,韶关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将对广东乃至周边城市的森林城市建设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希望我市按高质量发展要求丰富森林城市建设内涵,对标对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按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打造森林城市建设的韶关样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撑,全力支持韶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根据总体规划,我市在2018—2027年,共实施森林生态、森林服务、森林产业、森林生态文化、森林支撑等5大体系,建设23项工程,投入75.29亿元,力争在2021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并通过十年的努力,全面深化森林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森林质量,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良生态环境需要。

文/图:黄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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